压实旅游安全责任,强化应急处置能力
安全责任是旅游安全的基石,只有责任压实,才能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。在 6 号台风和汛期来临之际,压实责任显得尤为重要。
各地党政机构要严格遵循 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,失职追责” 的原则,将旅游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。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、亲自督查,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都有人管、有人抓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履行 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 的职责,加强对旅游行业的指导和监管,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。
旅游经营者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,要把 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 的要求贯穿到经营的每一个环节。从景区管理者到旅行社导游,从酒店服务员到旅游项目操作员,都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。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能熟练掌握。例如,在汛期,景区的巡逻人员要清楚知道哪些区域容易发生山体滑坡、洪水等灾害,巡逻的频率和重点是什么;旅行社的导游要了解如何根据天气预警信息调整行程,如何在突发灾害时组织游客疏散。
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情况的 “作战图”,必须持续更新和完善。针对 6 号台风可能带来的强风、暴雨以及汛期可能引发的洪水、泥石流等灾害,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。同时,考虑到暑期旅游中儿童和老年人较多的特点,在应急预案中要强化对这些重点人群的安全保障措施。比如,在疏散方案中,要明确如何优先保障儿童和老年人的安全,如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。
应急资源的配置和应急演练同样不可或缺。要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设备,如救生衣、急救药品、手电筒、对讲机等,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性能良好。要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,让一线员工在实践中熟悉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,提高初期应急处置能力。例如,组织景区员工进行台风来袭时的游客疏散演练,模拟洪水暴发时的救援场景等。通过演练,让员工真正做到 “关键时刻懂应急、会应急、能应急”。
防控自然灾害风险,重点关注涉水安全
暑期是自然灾害的高发期,6 号台风和汛期的叠加,使得自然灾害的风险进一步加大,其中涉水安全尤为突出。
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、水利等部门的合作,建立信息共享机制。气象部门要及时、准确地发布台风、暴雨、洪水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,水利部门要提供水情、汛情等信息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将这些信息迅速传递给旅游企业和游客,提醒他们做好防范准备。例如,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,向游客发布预警信息,告知他们避免前往受灾害影响的地区。
基层政府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,重点关注非景区景点、开放水域、漂流峡谷、网红水上打卡地等区域。这些地方往往安全设施不完善,管理不规范,容易发生安全事故。要在这些区域设置明显的风险警示标志,提醒游客注意安全。对于不符合经营资质的涉水项目,要依法坚决取缔。比如,一些未经审批的野外漂流项目,设施简陋,安全没有保障,必须予以查处和关闭。
旅游景区要加强对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和巡查。在汛期和台风来临前,要对景区内的山体、道路、桥梁、水域等进行全面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例如,对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路段进行加固,对排水系统进行疏通,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出。一旦收到台风或暴雨预警,要根据预警级别及时采取关闭景区、疏散游客等措施。
旅行社要密切关注天气和灾害预警信息,合理调整旅游线路和行程安排。如果旅游目的地可能受到 6 号台风或汛期灾害的影响,要果断取消或更改行程,避免组织游客前往。在安排涉水旅游项目时,要选择有资质、信誉好的经营单位,并要求其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涉水项目经营单位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。要对一线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,提高他们的规范操作水平和应急救援技能。建立健全培训备案机制,对培训的内容、时间、人员等进行记录存档。关键岗位的人员,如救生员、漂流操作员等,必须持证上岗。在运营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例如,在漂流项目中,要确保游客正确穿戴救生衣,对不符合条件的游客(如儿童身高不足、患有心脏病等)拒绝其参与项目。同时,要在涉水区域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和救生人员,随时做好救援准备。
重视新兴业态治理,完善监督检查机制
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,自驾露营、户外探险、夜间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不断涌现,给暑期旅游带来了新的活力,但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。
各地要根据本地新兴旅游业态的发展特点,制定风险清单和安全责任指引。例如,对于自驾露营,要明确营地的选址标准、安全设施配备要求、用火用电安全规定等;对于户外探险,要规定探险路线的审批、向导的资质、安全装备的配备等。将这些新兴业态纳入暑期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,确保其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要对旅游新业态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,了解其经营状况、安全管理情况等。建立台账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项目,要责令其限期整改;对整改不到位的,要依法予以处理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。例如,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户外探险项目的旅行社或组织者,要进行严厉处罚。
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是加强新兴业态监管的有效手段。旅游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按照 “谁许可、谁监管、谁负责” 的原则,形成监管合力。在检查过程中,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、协调解决。
旅游目的地要开展面向不同年龄群体的新业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举办讲座、播放宣传片等形式,向游客普及新兴业态的安全知识,让游客了解 “如何选项目、如何识风险、如何处应急”。例如,向家长宣传自驾露营时如何保障儿童的安全,向年轻人介绍户外探险时的注意事项等。
聚焦重点人群防护,精细安全服务体系
暑期旅游中,亲子游、银发游、自助游等热潮叠加,儿童、老年人、残障游客等重点人群的安全保障需要更加精细化的服务体系。
景区、酒店、交通站点等场所要完善基础安全设施配备。设置坡道、电梯、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,方便残障游客出行;配备亲子设施,如婴儿推车租赁、儿童游乐区、母婴室等,为亲子游家庭提供便利;设立急救点,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,及时为突发疾病的游客提供救治。同时,要设置重点人群专属通道和安全缓冲区,减少他们在人流中的拥挤和碰撞。例如,在景区入口处设置老年人和残障游客专用通道,在大型演出场所设置安全缓冲区,防止人群过度拥挤对儿童造成伤害。
景区等场所要推动无障碍服务与人文关怀并行。配备会基础手语、懂外语、有心理疏导经验的志愿者,为残障游客、语言障碍者等提供帮助。志愿者可以帮助他们识别线路、讲解安全注意事项、解决突发安全问题。例如,帮助听力障碍的游客了解景区的安全警示信息,为外国游客提供翻译服务,协助他们应对突发情况。
要完善重点人群应急响应机制,针对走失、昏厥、发病、语言障碍沟通困难等常见突发情境设置标准流程。例如,景区要建立儿童走失快速查找机制,一旦接到家长的求助,要立即启动查找程序,通过监控录像、广播等方式寻找;对于老年人昏厥、发病等情况,急救点的医护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治,并及时联系医院。同时,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,让他们掌握应对这些突发情况的技能和方法。
强化人群人流管控,防范聚集风险事故
暑期旅游人流密集,尤其是在一些热门景区和网红打卡地,容易出现人员聚集,引发安全事故。在 6 号台风和汛期期间,人流管控的难度更大,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。
各地要在高峰时段加强人力值班值守,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在景区入口、重要景点、通道等关键位置进行引导和管理。同时,要注重各类广播、标识、广播车的统一调度,及时向游客发布人流信息、安全提示等。例如,通过广播告知游客当前景区的人流情况,引导他们错峰游览;在通道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,指示游客有序通行。
优化现场疏导空间布局,提升物理隔离与可控性。根据景区的地形和游客流量,设置单向通道、缓冲分区、临时隔离带等。单向通道可以避免人流交叉拥堵,缓冲分区可以在人流高峰时起到分流和缓冲的作用,临时隔离带可以控制游客进入某些危险区域。例如,在狭窄的峡谷景区设置单向通道,防止游客双向拥挤;在大型广场设置缓冲分区,当人流过多时,限制进入广场的人数。
相关景区景点要借助历史数据、OTA 平台预售数据、天气预报、地理交通流量等进行客流趋势建模,预测每日各时段、各通道、各项目的人流高峰。根据预测结果,制定时段限流、区域限行、预约控制等精细化措施。例如,对热门景点实行分时段预约,控制每小时进入的游客数量;在台风来临前,对景区内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实行限行。同时,要实时推送人流密度图、等待时间预估、推荐游览动线等信息,引导游客避开拥堵区域。可以通过景区的官方 APP、微信小程序等,让游客随时了解景区的人流情况,合理安排自己的游览路线。
从严推进交通治理与设施运维,提升旅游安全系统韧性
暑期家庭自驾出行集中,露营、研学、跨省长线自驾游等增多,交通治理和旅游设施运维的重要性更加凸显。
各地要在重点景区、高速路口、火车站机场、跨省热门线路等节点区域,提前发布分时预约、道路限行、交通管制等信息。通过官方网站、交通广播、导航软件等渠道,及时向游客传递这些信息,引导游客错峰出行、理性选择交通方式。例如,在台风影响期间,对前往沿海景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,提醒游客更改行程。
要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,集中整治 “挂靠包车”“转包车辆” 等违规行为。交通、旅游、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建立信息共享平台,及时掌握旅游车辆的运营情况。对违规运营的车辆和企业,要依法予以查处,维护旅游交通市场的秩序。
规范 “最后一公里” 旅游交通运营标准,将摆渡车、观光车、电动小车等纳入运营监管体系。要对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,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。严禁 “人货混装”“客车带病运营” 等现象,保障游客的乘车安全。旅行社要落实交通服务主体责任,不得安排无资质车辆或无从业资质驾驶员。在选择包车公司时,要严格审查其司机培训、车辆检修、应急预案等制度及落实情况,确保为游客提供安全的交通服务。
旅游设施的安全运行是旅游安全的重要保障。文旅、市场监管、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检查,对交通枢纽、登山缆车、观景平台、水上项目、电梯、夜间照明、供电消防等多种系统进行全面检查。对违规运营、设备带病运行、隐患不整改的单位,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。设施运营单位要明确设备管理责任人,建立持证上岗制度,严格落实 “日巡查、周检查、月排查、年审查” 的运维制度。例如,登山缆车的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,每天上岗前要对缆车进行检查,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修,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排查,每年进行一次彻底的审查和维护。要做好检查和维护记录,确保有据可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